黎明詩形象自然更標緻
黎明詩不怕貨比貨,祗怕沒實力。因每個人都擁有個人的性格和氣質,有甚麼可以比自然流露出來的形象更標緻。
黎明詩形象自然更標緻!
1987年,黎明詩參加香港無綫電視主辦的《新秀歌唱》大賽。1988年,繼而參加香港亞洲電視主辦的《亞洲太平洋歌唱大賽》,可惜兩次歌唱比賽黎明詩都沒取得任何奬項。但黎明詩在英國修讀時,也曾參加在英國舉行的《華裔小姐》競選而獲得后冠。
黎明詩生長藝術之家,父親是香港粵劇演員黎家寶。小時因對粵劇產生興趣而跟隨父親學習粵劇北派基本功,也曾嘗試演粵劇,祗限於演粵劇折子戲,未能兼顧整套粵劇的演出。由於學粵劇需時兼要有耐力,因為遇上困難,黎明詩中途便停止學習粵劇,而轉向其他演藝工作發展。
黎明詩晉身香港樂壇後,曾獲《第十四屆十大中文金曲》最有前途「新人獎銅獎」;1991年,獲《叱咤樂壇生力軍》頒「女歌手金獎」,及《十大勁歌金曲》頒發「最受歡迎新人獎銅獎」。
為了歌藝更超卓,黎明詩曾想過拜香港樂壇大姐大梅艷芳為師,對梅姐的歌唱造詣極之欣賞,認為梅姐的音域廣,台風好,喜創新,極勤奮,是值得後輩學習之處。可惜沒緣結下師徒緣!
黎明詩也是好學之人,無論工作多忙,都會抽時間勤練習歌唱技巧,絕不會「臨急抱拂腳」。她認為作為一個專業的演藝人,無論何時都要保持最佳狀,因不知會在何時會在觀眾面前表演,假若不經常保持最佳狀態,出醜在人前對不起觀眾其次,對不起自己最為要!
黎明詩有過一段婚姻,婚後曾急流勇退,專職做家庭主婦,但婚姻維持了6年便離婚。一段男女的婚姻結束後,黎明詩又展開她一段同性的戀情,公然承認是一位女同性戀者。離婚後的黎明詩再戰江湖,為興趣而復出舞台。
現今是一個開放的世代,婚姻不再局於男女,男與男,女與女,都屬平常事!最重要的是找到真愛。(文:小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