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人能交友不能交心

何必妮

《80眼中的娛樂記者》

娛樂記者與藝人是否可成為朋友?經驗教訓告訴知道,與藝人只能交友不能交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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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,有些偽人是要借朋友之名實則利用娛樂記者為實搏宣傳。但是,也有些藝人確實願意伸出友誼之手與娛樂記者成為朋友。唯是只限於交友不交心!

藝人都是人,而每個人總有個人的私隱。即使平日大家都無所不談,但到了某因素都不想將個人的私人對人言,尤其有關男女之間戀愛問題。

無論男女藝人心目中都已選定某某作為終身伴侶,未到最後踏上結婚一步,都不願公開誰是白馬王子或白雪公主。因為人的感情是擅變的,即使相戀十年也好,也會突然分手婚事都繼而告吹。為免雙方都背上負心人的罪名,往往將有關感情事有這樣密時有這樣密。

不少男女藝人視娛樂記者為朋友時,偶爾都約會到酒吧飲杯啤酒聊天。當人有三分酒意時,很自然便吐露了內心的隱憂,一段小人為之的戀情故事。娛樂記者能忍忍支筆不寫故然是沒事發生,但如果為討老總歡心將事情披露更指明是獨家新聞。事後藝人便會斥責該位娛樂記者,平日大家如何稱兄道弟,最後還是被出賣。

其實,不少娛樂記者都遇上同一經歷。有些利字當前自然不會介意少個藝人朋友,當有些娛樂記者因為太護航藝人而被報社革職。被革職的娛樂記者不介意報社處法,為多一個藝人朋友而感到驕傲。

人與人之間交往,貴乎真誠和尊重。雖然娛樂記者羣中也有害群之馬,但也有是善良和真誠的一羣。每當走到利益關頭,就要看如何取捨,任何事都有利有弊。還記得周潤發一番肺腑之言,他說:「一千萬是可以賣一單新聞,但一千萬是不會吃過世的。假若能筆下留情,會得到一份真摰的友情,是可以一生一世!」

經驗所得結論是,娛樂記者與藝人只能交友不能交心,君子之交是最高尚的友誼,但試問談可容易!(文:何必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