貓王1957年以十萬元買下
- 袁曉輝
《曼菲斯》之四
房子是曼菲斯富商Stephen C. Toof於1939年建好的,而Grace是他女兒的名字。
貓王是在1957年以十萬元買下。這時他才22歲。那時候這裡還是郊外,離曼菲斯市區將近十英里,求的是安靜。
貓王非常孝順,他一直與父母同住,不過住下一年後他母親就去世。他父親再婚後,他與父親的妻子不合,父親才搬出去。他的未婚妻Priscilla Beaulieu在這裡住了五年之後他們結婚,女兒在這裡出生,直到他們在1972年離婚,所以這裡紀錄了貓王一生最重要的生活歷程。
Graceland共有35間房,包括八間臥房及浴室,多數都不開放給人參觀,例如貓王自己,女兒,以及他們的臥房、浴室都在二樓而不開放。這包括他在1976年去世時的地方(浴室)。我們只見到他父母當年的睡房,因為是在一樓。我們還到了後面附屬的辦公室,健身房。這裡設備簡陋些,但有足夠的舒適。
後面有一個小小的牧場,可以養馬。整個Graceland有5.6公頃,(13.8英畝)。後院另一邊是一個不大的游泳池,泳池後面則是墓地。有他父母的墓地,最中央是他個人的墓地,看了讓人心酸,他終於能夠和母親重聚。除了父母的墓碑,還有祖母Minnie Mae Presley,另外還見到一個小小的墓碑,是紀念他因為難產而死去的雙胞胎兄弟Jesse Garon。
離開這棟駐所,巴士會帶遊客到另外一個展覽區,這裡的展館更大,包括一個汽車博物館,有他過去使用過的汽車收藏,一共有20輛汽車,包括那輛著名的粉紅色凱迪拉克。
還有一間展館是他過去收集的電單車,另一間是他的軍中生活展覽,收存了他當時穿的軍服,帽子,及各種肩章。還有一間是他演出所有電影的海報,一共是31部。另有一間收集了他當年穿的表演服裝,
除了展覽區,一個比較新的展覽區是一條街,有很多與貓王相關的商業商店及展覽,看來有些冷清,可能因為不是假日,或是仍在擴充中。(圖文:袁曉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