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證金

曲則全

《點滴情懷》

「保證金」三個字曾經負累過多少人因為沒保證金而失去工作,有些人為了要籌一筆保證金也不惜買擋借來爭取一份工作。其實保證金是不是必然要有的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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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70年代的舊香港很多公司都需要投職者先交一份的保證金,有錢銀接收的工作(如:銀行、收銀員、會計等等)缺不可少於三千元至一萬元的保證金。假若沒保證金,即使是專科畢業生又如何!

按情由需有錢銀交收的工作需付保證金都情有可言,假若只是一份普通的文員工作都需交付保證金的話,那又有點過份。由於當年香港社會是人求工,一般人只要找到一份工作,都不介意交付保證金來換取一職。

保證金假使是一千幾百,一般低下層即使身邊不夠錢,也容易向親友先借後還,親友知道你有一份固定收入免為其難借出。但如果需更多的保證金,即使是找到一份高職厚職,親友也不一定相助,因為恐怕被公司解僱了,借出了的錢很難再收得回。所以,當年的一份保證金又可感受到人情冷暖!

一份保證金可以令人飛黃騰達,一份保證金也可以令人失去工作,甚至一生錢債。

其實,保證金都可以是一種騙術。有些居心不良的商家,聘用員工需付保證金是為了騙取金錢,一個一千,十個又三萬。如能借題招聘三十人,可騙取了三萬元,一個月後公司門外又會貼上:「本公司因生意不景,即日暫停營業,仰各職員知照」字條。受僱的員工即時當頭棒失工失金錢!在門外叫苦連天,簡直取人性命。

這種風氣也曾經常出現舊香港年代,當然騙術不怕舊,最緊要有人接受。(曲則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