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此「自由」
一件事情,無論是好是壞,當它去到極端時,必會造成禍害。例如:在極權管治下,人民是絕對沒有個人思想和言論的空間,幾乎連呼吸聲也要受到限制。
所以,才會造成一浪接一浪的移民潮,他們全是為了爭取民主與自由,在沒有傷害別人和危害社會安寧的情況下,可以百分百地享受自我的空間。可惜,當超越自由的界限時就變成自我放縱,喜歡做就做,不惜傷害別人,擾亂治安,成為社會的破壞者,這種他們心目中的所謂「自由」,又是否合理合法?美國曾經接二連三發生校園槍擊事件,這一連串的慘劇,未知可否令美國政府醒覺到如此「自由」之風已逹頂級,造成的破壞,無可估計。其實,這種行為已不再是自由,而是放縱。然而,自由與放縱,亦祗差一線,雖謂「不自由,毋寧死」,但濫用自由,也同樣悲。若要在兩者之中任擇其一,結果都是一樣---沒有好日子過!(文:陳孟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