絕對守則

編者語

初到溫哥華犯違例泊車,一張告票都是10元8塊,今天接一張告票可能是$368,不好彩的可能被扣幾分!

有朋友駕車途中,正準備伸手將手機放好位置,後隨警車響起,截停車輛請你出示駕駛執照,二話不說,警員給你一張告票,不看還好,一看銀碼哭駡一齊來,$368的告票又在眼前。

警方勸喻駕車時不要用手機免司機分心駕駛,絕對是好的勸喻。因為也曾見過不少駕駛者邊說手機而影響分心,原想轉右線因分心,後知轉錯方向,突然將車轉往左線,根本沒看清楚隨後有沒有車跟隨着。

也有些司機邊駕車,邊將頭垂下,完全沒留意前面的車突然停下,或有路人走過的情況。無意外發生故之然是好,萬一有意外發生,撞傷途人不可想像!

唉…手機的吸引,無論3歳至80歲都愛上了它,還愛不釋手!

雖然,罰錢愈重是代表警戒駕駛者愈要注重安全第一。但是,能接受警戒的人試問又有幾多人呢?

不過,假若警方向一些真正違例的人士加以處分是應該的。偶爾也發覺警方應捉的又不捉,不應捉的偏捉。真難明違法的定義是否有一個絕對的守則。